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學生和教師的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責任意識,豐富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防止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實驗室人員和國家财産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本校實驗室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準入制度
1、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曆,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範圍的技術标準、方法和儀器設備技術性能。
2、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接受相關安全防護知識及實驗室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相關内容教育培訓,了解工作的安全風險,在實際操作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并簽署安全知情書。
3、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熟悉崗位職責範圍内有關的化學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化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應急處置預案和事故上報程序。
4、實驗室應在醒目的位置張貼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警示标識标牌,特别是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及使用。進入實驗室後應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不得吸煙,實驗物品及實驗廢棄物應妥善處置,未經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
5、對于初次進入實驗室的學生,實驗室應具體負責對學生開展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入門培訓,了解實驗室基本安全規範、儀器設備安全知識、基本化學品處理方法、應急處理方法、環境保護等知識,在此基礎上方可準許進入實驗室。
6、對于儀器設備操作複雜的專業實驗室,學生須經過專業實驗室培訓,掌握相關設備的使用、不同專業的安全要點、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急救等知識,才有資格進入相關專業實驗室進行實驗和研究。
7、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實驗室工作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對準入制度執行不到位而導緻安全與環境保護事故發生,将追究實驗室相關人員的責任。
8、外單位來實驗中心參觀、學習等人員,進入實驗室應有相關領導批準,并需要遵守實驗室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準入制度。
二、安全培訓組織管理制度
1、按照年度安全培訓考核計劃,組織實施。
2、培訓内容:實驗室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辦法、标準、本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範、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确使用、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實驗室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參加實驗室安全培訓人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新入職職工、研究生等。對新入職、轉崗的員工進行安全相關知識、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确所從事工作的實驗室安全隐患和風險。
4、培訓後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進入實驗室。
5、建立并保存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6、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由所在實驗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實驗室安全要求,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7、當有關部門新頒發、修訂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标準等,實驗室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後應組織開展相關内容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