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災安全隐患分析
實驗室火災性事故的發生具有普遍性,幾乎所有的實驗室都可能發生:1、忘記關電源,緻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着火;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緻線路發熱,引起着火;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着火。
(二)火災應急預案
1、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必須有專門負責人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範,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并對實驗室所有人員應該進行常規培訓。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等滅火。
3、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室人員已經無法控制,警報員應該立即切斷電源報警并同時向學校保衛處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疏散引導員應安排所有其他人員從消防通道緊急疏散,不得在樓道擁擠圍觀。有人員受傷時,應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4、确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明确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适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幹粉滅火劑将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後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幹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幹砂或幹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清點人員:及時清點實驗室所有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并及時上報。